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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老子道德经注》第五十二章〔魏〕王弼注

天下有始,以为天下母。既知其母,复知其子;既知其子,复守其母,没其不殆。塞其兑,闭其门,终身不勤;开其兑,济其事,终身不救。见小曰明,守柔曰强。用其光,复归其明。无遗身殃,是谓习常。

  • 名称
    《老子道德经注》
  • 朝代
  • 作者
    王弼

老子道德经注》第五十二章

天下有始,以为天下母。

善始之,则善养畜之矣。故天下有始,则可以为天下母矣。


既知其母,复知其子;既知其子,复守其母,没其不殆。

母,本也。子,末也。得本以知末,不舍本以逐末也。


塞其兑,闭其门,

兑,事欲之所由生。门,事欲之所由从也。


终身不勤;

无事永逸,故终身不勤也。


开其兑,济其事,终身不救。

不问其原而济其事,故虽终身不救。


见小曰明,守柔曰强。

为治之功不在大。见大不明,见小乃明。守强不强,守柔乃强也。

用其光,

显道以去民迷。


复归其明。

不明察也。


无遗身殃,是谓习常。

道之常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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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道德经》原文»

阅读量:555 更新时间:2023-08-2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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