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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老子道德经注》第三十六章〔魏〕王弼注

将欲歙之,必固张之;将欲弱之,必固强之;将欲废之,必固兴之;将欲夺之,必固与之,是谓微明。柔弱胜刚强。鱼不可脱於渊,国之利器,不可以示人。

  • 作品名称
    《老子道德经注》
  • 朝代
  • 注释作者
    王弼

《老子道德经注》第三十六章

将欲歙之,必固张之;将欲弱之,必固强之;将欲废之,必固兴之;将欲夺之,必固与之,是谓微明。

将欲除强梁,去暴乱,当以此四者。因物之性,令其自戮,不假刑为大以除将物也,故曰微明也。足其张令之足,而又求其张,则众所歙也。与其张之不足,而改其求张者,愈益而己反危。


柔弱胜刚强。鱼不可脱於渊,国之利器,不可以示人。

利器,利国之器也。唯因物之性,不假形以理物。器不可睹,而物各得其所,则国之利器也。示人者,任刑也。刑以利国,则失矣。鱼脱於渊,则必见失矣。利国器而立刑以示人,亦必失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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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道德经》原文»

阅读量:385 更新时间:2023-08-0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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