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老子道德经注》第五十六章
知者不言,
因自然也。
言者不知。
造事端也。
塞其兑,闭其门,挫其锐,
含守质也。
解其分,
除争原也。
和其光,
无所特显,则物无偏争也。
同其尘,
无所特贱,则物无偏耻也。
是谓玄同。故不可得而亲,不可得而疏;
可得而亲,则可得而疏也。
不可得而利,不可得而害;
可得而利,则可得而害也。
不可得而贵,不可得而贱,
可得而贵,则可得而贱也。
故为天下贵。
无物可以加之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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阅读量:512 更新时间:2023-09-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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